***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从分手的那一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盟万誓已随花事湮灭***
——邰正宵《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78
许多年前的陈艺豪,是温柔善良纯真的;许多年前的陈艺豪,对爱情很是执着。他说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明明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还是爱着我,只是每次知道我有喜欢的人了的时候,他可能会心痛吧。
我想我了解陈艺豪的痛,四年后的春天我才真正地体会到了,那种喜欢一个人,可是他却属于别人了,那种说不出来的心痛,只能哭着笑,笑着哭,嘴里说着一些祝福温柔的话语,得来他的冷漠,就好像那个时候的我对陈艺豪的态度,那是报应吧?
不过我很羡慕陈艺豪,他一定比我更痛,只是他没有落泪。他很坚强,一直很坚强,而我,一点点感触的事情就会泪流满面。
我一开始很是无聊地坐在陈艺豪身旁,然后看着他玩游戏。渐渐地,我好像入迷了,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电脑,随后一个劲地拍着他的肩膀:“哇,可以啊你!什么时候玩游戏都这么厉害了?大学生都玩的吗?”
陈艺豪露出笑容,阐释:“这个游戏近年很火,我无聊就玩玩了。”
“我都不会玩哎。”
“要不要你来玩?”陈艺豪停下来。
我摇头:“不要。”
之后我们从网吧走了出来,我第一次跟陈艺豪像散步一样行走,我们没有坐公交车,没有坐三轮车,他也没有骑自行车。很多时候跟陈艺豪走在一起,我都怕被牧朗冰看见,不过感觉我应该没有这么倒霉,广州那么大,我怎么可能总是遇见他?
“美美,我妈妈的事情我会再跟她说清楚的。”陈艺豪与我沉默了许久,主动开口说道。
“我又没有觉得你妈妈说得不对,她应该是过来人吧,虽然我很生气,可是我又没有办法反驳,她又没有说错什么。”我嘀咕地回复。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要是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叫韦美希的女孩子,多好。”陈艺豪望着星空,那抹温柔的笑容让我心痛:“这样就不会给你带来麻烦了,我也不会心痛了,多好。”
我沉默了,我低下头,我不敢回应他。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是觉得很难过,这样的陈艺豪我是真的不想伤害。我不懂得怎么去处理感情,我只能任由陈艺豪惯着我,疼着我,为我做任何现在他还喜欢着我的事情。
我怕以后我再也感受不到了。
我承认自己很贪心。
我承认自己很犯贱。
往往这样的事情,我想只有跟我一样的女孩才能明白。
陈艺豪送我到家附近的时候,他笑着说你回去吧,我不会再跟妈妈吵架了的。
我犹豫许久,最终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脱口而出:“那你还会喜欢我吗?”
陈艺豪:“嗯,喜欢。”
“那你早点休息!”我露出笑容,挥着手说。
“好,你也早点休息。”陈艺豪也抬起手挥了挥,目送着我离开。
我分不清陈艺豪的心情是怎么样的,我转过身的时候有扭过头,发现陈艺豪依然站在原地,我看不清他的眼睛,看得见他的嘴角上扬的样子,温柔又好看。
他说还会继续喜欢我,这让我有些高兴,陈艺豪已经喜欢我有一年多了,他比牧朗冰喜欢我还要久一点。我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陈艺豪的时候,是在老板的办公室门口,当时妈妈在办公室排队领工资,我就站在门口等她,随后遇见了从办公室走出来的陈艺豪。
我还记得他第一眼看我的眼神,我坚信那是一见钟情的样子。
当时的陈艺豪看了我很久,让我有些尴尬地低下头,厂里的规矩是不允许不是工厂的人进厂的,我害怕被抓到,陈艺豪就走上来问我说:“你也是在这里打工的吗?”
我摇摇头,有些羞涩又有些紧张地解释:“不,我是在等妈妈。”
“哦,那再见。”陈艺豪笑着挥手。
“再见。”我皱眉,原以为他会骂我,然后有点尴尬地回应。
那之后,陈艺豪就一直追着我,向工厂里的同事打听我的名字,随后就走进了工厂的饭堂,做起了我的专属厨师,只为我下厨,只给我一个人做好吃的东西。
其实想想我是幸福的,从某种方面来说我确实如此。
我生日的那一天凌晨,是的,凌晨十二点刚刚好,牧朗冰就准时给我打电话了。
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响起总是格外好听:“生日快乐,宝贝。”
“嗯。”我迷迷糊糊,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继续躺着,我是十一点左右睡觉的,刚准备熟睡就被吵醒了,说实话我很困,可我还是揉了揉眼睛,笑着而又带着困意回复说:“谢谢牧朗冰。”
“在睡觉吗?”
“嗯。”
“方便出来吗?”牧朗冰说。
“怎么了?”我问。
“方便的话就出来一下,耽误你一点时间。”
“好。”我缓缓地爬下床,妈妈白天工作很累,晚上睡觉的时候基本上打雷都打不醒,我试过走路很正常的时候,妈妈都不会醒,动都不动。
我出来的时候,看见牧朗冰靠在车子旁,他穿着黑色皮夹克外套,黑色的T恤衫,黑色的牛仔裤以及黑色高帮马丁靴,一身黑色的衣裳简直酷毙了,他就像是夜里的野马,跅弢不羁。
而最亮眼的就是他捧着99朵玫瑰花束,花束是用黑色纸皮包扎起来的,昏暗中那玫瑰花散发出妖冶的红,浇灌着我炽热的心。
我愣在门口,牧朗冰看见我在发呆,他扬起笑容着走了过来,将那一束玫瑰花递到我面前,他说:“韦美希,十六岁生日快乐。”
没有遇见牧朗冰之前,我的生活是平淡的。认识牧朗冰之后,我的世界多姿多彩,我仿佛提前体验了社会的爱情。
那一束玫瑰花递在我面前,我的心跳得很快,我接过玫瑰花,激动得想笑又想流泪,我又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见玫瑰花长什么样。我抬起头,看着牧朗冰,发现他与玫瑰花一样好看:“为什么这次送我这么多玫瑰?”
“九十九朵玫瑰,寓意天长地久。也代表我对你的感情。”牧朗冰握着我的手臂说。
“真的吗?好像对哦。”我笑得合不拢嘴,又低下头欣赏着美丽的玫瑰花。
“我还有礼物。”牧朗冰说。
我眼睛一亮,又是一个惊喜:“还有?”
“你先把花放回家。”
“好。”我把花藏在床的另一边,藏在只有我看得见的地方。
牧朗冰牵着我的手,从驾驶座上拿出一件盒子递给了我,他有些紧张地说:“打开看看。”
不用打开,光看盒子就知道里面的礼物是女生喜欢的,然后我又没有的、又喜欢的东西。
我接过盒子,打开的时候仿佛看见了世界最好最珍贵的东西——《牧朗冰与韦美希的爱情日记本》
这本日记记述了牧朗冰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他对我的印象。第二次看见我的时候,他都清楚地把我们见过多少次面都记下来了,里面的这些字都是牧朗冰亲手写的。
“小萍跟你还是朋友的时候,她说女生最喜欢男朋友写的日记本的礼物,我问过小柔也问过小玲她们,她们确实很喜欢这样的礼物,觉得很有纪念的意义,我想你应该也很喜欢。我想不出来送什么比较好,觉得你是学生,送一些香水什么的又不合适,又觉得这本日记本不值什么钱,不过我花了很久的时间写下来的,韦美希。”
我哭了,我说:“你的时间,比金钱还重要,这本日记太贵重了,牧朗冰,这是我收到的最好最有价值的礼物!接下来没有写完的日记本,我们一起写下去!”
“嗯,一言为定。”
牧朗冰不爱读书,牧朗冰不爱写字,他告诉过我,他连做作业都是逼同学帮他做的(会给钱作为报酬)。牧朗冰说,这本日记,是他最有耐心,字写得最多的了,而且也是最用心的。
牧朗冰从来没有像写日记的时候那么认真过,牧朗冰笑着说:“突然发现学习好像也挺好的,只是很可惜,我已经不可能再回去读书了,所以小美,你要加油哦。”
“嗯!我一定会好好读书!然后嫁给你!”我兴奋地抱着他说。
后来,牧朗冰亲眼看着我将这本日记烧掉,他猛地抓着正在燃烧的日记本,拼命地扑火,像是在拯救我们已经破碎掉的爱情。他崩溃而又绝望地嘶吼着我的名字,他说,韦美希,如果你不爱我了,请不要当着我的面毁掉我对你的真心,不要伤害一个爱着你的人,请给彼此分手的一个尊严。
也许他不会知道,那本日记我每天都会不停地翻看着,我记住了里面的所有内容,我倒背如流,我能够完完全全地将那些默写下来,我甚至能够通过文字浮现出过去的画面。
那是牧朗冰,为了给我做礼物,花了多少个夜晚,他没有去了酒吧,没有去了夜总会,没有去赌博,一直在写日记,写到手发软,写到笔芯没水,写到凌晨,他说他写那么多字都可以做一名作家了。
牧朗冰抱着我,他说我生日的前一天跑了很多地方,给我准备礼物,就是为了凌晨要成为第一个送给我祝福的人。
他好喜欢我身上的气味,好喜欢我的头发味道,每次他都会埋头在我的脖颈处,然后重重地吸吮。他无聊的时候就会拿起我的头发嗅,他说我很香。我笑着开玩笑说,你要是喜欢我的洗发水,那就去超市买几个海飞丝,我一直用海飞丝。
牧朗冰却摇头,他说不是海飞丝的味道,而是我的独特清香,我压根不明白我哪里来的清香。后来的牧朗冰闻不了海飞丝洗发水的味道,也许是我给他带来了嗅觉的阴影,牧朗冰看见一个女的用了海飞丝洗发水,他总产生幻觉,有那么一瞬间那个清香仿佛就是我,仿佛我就从他身旁擦肩而过。
那一晚牧朗冰抱着我很久很久,我喜欢这么被他拥抱着,我喜欢被他这么霸道而又深情地吻着,我喜欢被他吻着的时候的抚摸。我也很喜欢嗅他身上的气息,说不上来的喜欢,就是喜欢他。
我捏着他的脸颊,看着此时的他,四目相对:“牧朗冰,以后你不会再孤独了,因为你有韦美希,风雨再大,我陪你一起走,这辈子我要定你。”
牧朗冰望着我,握着我的手放在他的唇上,他勾唇:“我可以相信你吗?”
“完全可以!你不信我还能信谁?”我得意洋洋地说。
“你说的话,这辈子都给老子记住。”牧朗冰低下头,轻轻地将他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我们的鼻尖相碰,亲密地搂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