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爸跟那个女人也没有好多久,也就一年多的样子。那个女人在外面找了一个小白脸,被他爸知道后,两人又在家里吵了一架。
那天,他正好回家里来拿东西,在楼上目睹了两人的争吵画面。他爸一耳光把那个女人打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当时吵架的热闹劲,比他爸当年跟他妈的吵架现场火爆太多了。
当天,他爸叫来律师,两人离婚了。当着律师的面在家里闹得特别难看。他爸让那个女人净身出户了。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听出,那个女人从一开始跟他爸,就是为了他的钱。这几年从他爸身上也薅了不少,全部用来养了小白脸,这才是他爸最为气愤的原因!
霍启明以前觉得他爸特别可怜,是他妈无理取闹!可自从他爸第二次离婚后,他才发现,原来他爸也不是那么的无辜。
他爸跟那个女人离婚后,他发现他爸似乎并没有多伤心的样子。他曾问过他爸,“既然这两个女人你都不喜欢,为什么要娶回来呢?”
他爸抽着手里的烟,直到烫到了手指,才扔掉烟头。对他道:“启明,我和你妈在一起的时候,是真的爱过她的。可好像感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你以后找女人,一定要比我强。若是遇不到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女人,那就找个优秀的女人。能够选择一个好的基因,给自己传宗接代也好!”
“你这意思,其实更看中我妈帮你传宗接代?霍明宇,你觉得看了你们这么多年的鸡飞狗跳,我还敢结婚吗?婚姻在你眼中竟然如此儿戏!
我不会像你一样,自己造的孽,让孩子来承担!你不能从一而终的对自己的妻子,也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你不配为男人。
而我也不想步你的后尘,我这一辈子不会结婚,更不能让我的孩子承受单身家庭的痛苦!”
从那一天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回过家了。
初中和高中他和哥哥一直住校,寒暑假的时候,爷爷奶奶派人接他们回他们的家里。大学后,他就开始创业,跟季凌风一起投资。从他的项目里赚到一大笔钱后,他就打算发展自己的事业。他觉得自己最缺的是一个有爱的家庭。可他这辈子再也享受不到了。
于是,大学的时候,他选择了建筑设计和室内装修设计。毕业后,他便选择了房地产行业。
既然他自己没有办法得到一个有爱的家,那就自己打造一个自己想要的家吧!也给那些在这个城市里漂泊的人一个安身之所。
他妈去世后,给他和哥哥留了一大笔钱,可他不想用那笔钱。爷爷奶奶也给了他很多财产,他便把自己赚到的钱,和爷爷奶奶给的钱一起投资。
拉上几个兄弟合伙,开始做房地产的生意。凭他的能力,加上几家的后台,让他在A市地产业倒也畅通无阻!这些年,他的钱赚得越多,他心里越发的空虚!
他哥哥霍启刚前些年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孩,两人相恋了5年,终于结婚了。他哥一有空就会约他一起出去坐坐,兄弟俩在一起经常会聊些心里话。他哥也是做了很大的心理建设,才决定与自己喜欢的女孩结婚的。霍启刚也时常开导他。
现在,他哥和嫂子暂时没有要孩子。说到底,还是他父母造的孽,给他和哥哥心底留下了阴影。他哥和嫂子两人决定过几年后再打算要孩子。
可他却是没有办法放下心底的恐惧。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方芳了!可越是喜欢,越是不敢轻易给她承诺。越是不敢跟她结婚。他视婚姻为坟墓,他不想让这么单纯善良的方芳也成为他妈那样的女人。他不想毁了方芳。
可自从看到向南寻和季凌风两人甜蜜的婚姻生活后,他也曾经想象过自己会不会也能像他们两人一样,过上这样幸福甜蜜的生活。会不会也有一个女人给自己一个家。
可他还是不敢对婚姻存在幻想。可近一年,自从接触了笑笑和季凌风的两个孩子后。他发现自己越来越渴望一个有爱的家庭了。他想要与自己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再生几个孩子。
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不一定能有向南寻和季凌风那么好的运气!季凌风和向南寻都是在幸福的家庭里长大的。不像他,从小的生活跟孤儿差不多。这样的他不配得到爱情和婚姻。更不配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他甚至不敢跟方芳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他害怕她会嫌弃自己。会看不起自己,更害怕她会可怜自己!方芳拥有一个独立女性的灵魂,她不一定需要依靠男人而生活。
她买房的时候就跟他说过了。她以后有自己的家,会赚钱不需要依靠男人。她也确实如她自己所说,自从她搬到自己隔壁后,他就经常闻到隔壁传来饭菜的香味。
他第一次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女人的家才是正常人应该生活的环境。这才像是一个家的样子,有烟火气息。不像他的家里,只有一室的冷寂。他一个人在家里也会做饭,可始终感觉不到饭菜的香味。一个人吃饭,感觉特别的孤寂。
从那天之后,他就特别好奇这个女人做的饭菜好不好吃?会不会有家的味道?他很想要去她家里尝尝她做的饭菜的味道。
于是,在自己的几次故意偶遇下,终于找到机会到她家里品尝了一次她做的饭。那天,她在家里煎了牛排,请他去吃了。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得最美味的一次牛排。比在餐厅里吃的还要好吃。因为有家的味道!
而且,他感觉方芳很有品味,是一个很适合居家的小女人。她那小小的房子,居然被她装饰得特别温馨。
从那之后,他就很喜欢去她家里,三天两头的找借口过去蹭饭。一来二去两人也熟悉了起来。刚开始,方芳是感激自己帮她买了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