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大门口时,她突然停下,看看大堂左边那排十分气派的沙发。不少客人在这里休息,桌上摆着许多零食,饮料。女客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束玫瑰,是酒店送的。这就是高档酒楼的好处,所有来就餐的男人,今晚都不用麻烦自己挑选玫瑰了。
热气腾腾的咖啡、奶茶,让侯餐的人都非常惬意。
记忆中,角落的大支巨大的青瓷花瓶依旧。花瓶高腰细身,如美女的婀娜的形体,以前放的是时令鲜花,今天,换成了大束的红玫瑰,是一种上等的品种,一些来就餐休息的女客在那里欣赏,一边看还一边发出赞叹声。
“这餐厅的品位真不错……”
“情调都够了……”
李欢,做生意的确是一把好手。
可冯丰这时候却想起黄晖。
黄晖两次陪自己来这里,都是坐在那里等自己的。因为有他在,自己才敢“擅闯”李欢的“王国”,没有被保安撵出去。
要是没有黄晖呢?
是不是那两次,压根就没有见到李欢的可能?
这时候才深深地意识到:两个人之间的鸿沟不是现在,也不在于芬妮情意绵绵的来电——而是在于早已彼此将对方撕裂得鲜血淋漓的内心。
有些创伤,根本一辈子都不可能抹平!
她想,真是一场讽刺,前一次还是众人畏惧的“瘟神”,这一刻,又变成了贵宾厅里的“上宾”。
只是,今后再也没有了黄晖,再也不会有黄晖了。
如果黄晖还活着,自己就是一辈子做这里的瘟神又有如何?
明亮的灯光下,她悄悄看自己的左手,手心里有一条淡淡的疤痕,太淡了,仿佛渗透成手心的掌纹。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人在意,也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
那是当日在小店和李欢决裂时,自己走出门口,踩着一个小石块跌在地上划破的,从此,就在手心留成了永远的伤痕。
摔得很重,彼时李欢也看得分明,他根本没有来搀扶一下,更不要说有任何的怜惜了——就是那时候起,她对他死心——你不爱一个人,才压根不在乎她的生死。
那样小的一道伤痕,不细看,还以为是掌纹。
可是,它变成掌纹,就如生在心里的刺,一辈子也消除不掉了。
她看看沙发上那些成对的情侣,他们相互依偎着,那么亲热。
这一瞬间,她觉得冷,仿佛自己一个人置身在无比空旷的天地之间,再也看不到尽头,看不到熟悉的、亲爱之人的脸。
她想,以后,这里的保安再要驱赶自己时,还有谁会挺身而出保护自己呢?这一生中,还能到哪里去找一个像黄晖这般,全心全意,只有爱,没有报复、压力、等级差异的伴侣呢!
是不是因为太完美,所以,才注定永远也得不到?
最好的,为什么来得那么迟,又消失得那么快?
有瘦高个子的男人走近,宽肩细腰,狭长的眼睛带着笑意,她以为是黄晖,定睛一看,人家手里挽着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