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涟心里有个秘密。
他一直很羡慕自己的那个学弟——姜星越。
小时候,他在贫民窟饿得前胸贴后背,只能通过不停地翻找垃圾桶找食物时。
他路过一栋破旧但整洁的房子。
透过明亮的窗户,他瞧见一只金发雌虫在给与他年纪相仿的幼崽做饭。
真幸福,他想。
他自出生起,就未见过雌父和雄父,被送进了福利院。
福利院提供的食物,仅仅只能保证幼崽不被饿死,而且隔三差五,他们这些孩子还会像货物一般被卖出去。
虽然帝国严禁未成年的雌虫买卖贸易,但是偏远星球有着自己的法律,只要不是做的过分,政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被卖到了一只老态隆重的雌虫家里......
后来,他逃了出来,流浪到贫民窟。
他几乎将罗德市城外的贫民窟钻了遍,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姜星越家。
他常常远远地站在破败的房顶,伸着脖子地看着屋内的一切,一看,看了三年。
再后来,那只成年的金发雌虫出了一次远门,再也没回来。
他看到那只小雌虫坐在书桌前,对着照片默默流泪。
没有雌父的庇佑,没有经济来源,他很快就会跟我一样,过上食不果腹、居无定所的日子。
他们可以成为朋友,他萌生出这个念头。
他可以教小雌虫怎么偷偷溜进城,城里哪个区域的垃圾桶食物最多、最好吃,哪个地方招收杂工,又该如何避免被巡逻机械抓到关起来。
他有很多很多的生存知识可以教他。
可现实却让他大失所望。
那只成年金发雌虫给幼崽留了不少钱,小雌虫可以用钱买饭,甚至还在学着做饭,根本不用过和他一样的生活。
一股极端的愤怒瞬间将他吞噬,他满心不甘,只觉这不公平。
他从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为什么同样没有家人,对方可以住在房子里,有钱去上学、买饭,而他却要为了一日三餐四处奔波,走到哪儿都被当作野狗驱赶?
都是钱的错!
于是,在一天夜里。
他偷偷溜进了那个小雌虫家里,将他家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自己的胳膊还被对方趁乱咬了一口。
这下完了,胡涟当时幸灾乐祸地想,你再也没有住的地方了,我倒是有个小窝可以让你挤挤。
然而,事情并没有胡涟想象中顺利。
对方依旧顽强地守着那个破败不堪的房子,试图一点点将它修好。
这期间,来了不少趁火打劫的虫。
胡涟也又派小弟捣了几次乱,不过那只小雌虫依旧没有离开。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间经过对方门口,小雌虫冲他笑了一下,说道:
“谢谢你帮我把那些虫子赶走。”
胡涟猛地停下脚步,狠狠地瞪着对方,。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朝对方额头砸去,随后一路狂奔,头也不回。
从此,他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
再见面时,已是大学。
只看了一眼,胡涟就认出了姜星越是那只小雌虫,他的头发颜色太过耀眼,仿若太阳洒下的金芒,眼睛又似静谧的湖水般漂亮。
胡涟记了好几年。
他看到对方被几个战斗系的学生围着打,姜星越学习能力极强。
挨了几下揍后,立马摸清了那几个雌虫的套路,将他们打倒在地。
胡涟承认,这小子确实有战斗的天赋,不过却没有战斗的意识。
那几个挑事的雌虫跪在地上认输,可眼神中明显透着不服气。姜星越那个傻小子,竟然伸手去拉他们。
果不其然,有个雌虫猛地抽出一只匕首,朝着姜星越的眼睛狠狠划去。
胡涟眼疾手快,一脚将那雌虫踹倒,又补了几脚。
“看到了吧,蠢货!”
他下意识地嘲笑姜星越没脑子,“光打赢没用,得下狠手,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老大。”
“谢谢你。” 姜星越对他笑笑,笑容一如六年前那般灿烂。
胡涟就知道,对方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去。
不过没关系,在学校混,一看背景,二看成绩。
姜星越成绩优异,是老师眼里的三好学生,一般学生倒也不敢轻易招惹他。
再加上胡涟时不时就去找姜星越对练,但凡有虫子敢在他面前找茬,少说也得躺个三四天。
后来,胡涟成为卡罗兰家族雌侍后,便主动断了和姜星越的联系。
他本能地觉得,荣辉会即将有大动作,牵扯的人和事越少,自己就越安全。
有一天晚上,姜星越给他打电话。
当时,胡涟刚被哈伦?卡罗兰抽了一顿。
身体打完抑制剂,体内激素不稳定,就听到对方跟他借钱,说要买源石武器。
胡涟顿时火冒三丈,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没有少爷命,还想当少爷,我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你倒好,嘴皮子一开一合就要借 10 万,当我是摇钱树啊?”
他还气冲冲地说:“那么缺钱,怎么不找个有钱的雄虫?反正早晚你都得去。”
对方沉默片刻,挂断了电话。
再半个月后,胡涟就听说了姜星越找了个F级雄虫。
他听说过那只雄虫,可以说除了脸,一无是处!
“你怎么想的?你脑子被驴吃了吗?” 胡涟恨不得把他脑袋里装的水都摇出来。
姜星越一脸奇怪地反问他:
“不是学长你说过,如果未来能和雄虫结婚,最好找一个低阶的雄虫。
因为能当雌君,而且要找一个长得好看的。
你说你看到哈伦阁下那张脸就想吐。
阎墨阁下虽然没有很多钱,但是他长得特别好看。
而且,他也愿意把引导虫的钱留给我买武器,他真的是个很好的雄虫。”
“而且,我跟踪过阎墨阁下两天,感觉他似乎和别的雄虫不一样。”
胡涟闻言,沉默不语。
他的确说过这些话。
不过,他也说过低阶雄虫都是混吃等死的垃圾,没钱没权也就算了,连精神安抚都做不到,还不如找个贵族雄虫,至少吃喝不愁。
感情,这小子不是不听他的话,而是专捡想听的听!
不过,这臭小子运气倒挺好,一路顺风顺水地长大,找的雄虫虽说看着难堪大用,但起码比其他雄虫顺眼。
现在荣辉会失败了,他也沦为了丧家之犬,对方现在应该跟雄主在好好生活吧。
胡涟心想,要他说,非要去参军干什么,他雌父都死了那么多年,就算现在去捡尸,也早都化成灰了,还不如老老实实毕业后在罗德市找份工作。
要是有选择,好想回到小时候。
胡涟突然惊觉。
一路走来,他最幸福的时候,是姜星越雌父还活着时候。
那时,他每天坐在房顶上,看着那间小小的屋子,仿佛自己也在其中生活着。
镜面影像至此定格,胡涟仿若从一场冗长的大梦中骤然苏醒,抬眼对上了雄虫那双似笑非笑的殷红色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