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煜是被一阵香软甜腻的香气给熏醒的,这香气不是他屋内惯用的草木香。
他皱着眉,不耐烦地睁开眼。
眼刚一睁开,一截女子的皓腕,便映入眼帘。白皙温润,羊脂玉似的,正横跨过他头顶上方,落在他左侧的床头,似是在整理床铺。
那股香软甜腻,便是由此而来。
“爷,可是奴婢吵醒您了?”一道娇柔低婉的声音随之响起。
孟煜微微眯起眼,隔了好一会,才瞧清了人,是崔萍萍。
“疾风人呢?我记得值夜的该是他。”
“爷,这都天光大亮了,您这还念叨值夜呢!”崔萍萍捂着嘴,轻笑起来。
“疾风已经下值,回屋歇着去了。”
时下虽已入冬,天气转冷,但孟煜屋内的炭火烧得足,不见一丝寒意。所以,这会儿崔萍萍身上的衣衫,也就穿得格外的轻薄。
她仅贴身穿了件月白色的小衣,外罩着一件桃红色绸缎小袄。随着她身形一动,软绸便似水纹似的,漾成层层的波动,十分香艳。
此时,她以整理床铺的姿态,俯身在孟煜的上方,衣襟那处领口大开,松松垮垮的,让孟煜一眼能就看清小衣里的风情。
这爬床勾引的意图,昭然若揭,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
孟煜勾起唇角,懒洋洋地笑。他支起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看崔萍萍对他大卖风情。
他本是戏谑地,漫不经心地看她表演,可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就变了,一下变得幽深难测。因为他忽然注意到,在崔萍萍的手肘内侧,有两颗小小的,淡红色的痣,虽很浅,但那仍是胭脂痣。
一片雪白滑腻的肌肤,蓦地在孟煜脑海中浮现。在那雪白之中,有一浅浅的,圆圆的凹处,三粒红痣散落在其间,其色烈烈艳艳,如妖火一般,勾人心魄,让人恨不能一口吞下。
孟煜的喉头一阵滚动,心口突地窜起一把火,“噼里啪啦”在体内燃,犹如干柴上落了火星,直烧得他口干舌燥,十分难耐。
他很想将人从兰宅里抢出来,然后抱住,死死的按在怀里,狠狠温存一番。
想像着那三粒胭脂痣,会在他指尖绽放,愈加的红艳,如有血染,想像着甘采儿在他手中颤抖,无助,甚至哭喊求......孟煜竟一时没能忍住,一声闷哼溢出。
崔萍萍服侍孟煜多年,见他眼神忽变,便知他已然动情。于是,她便低垂下头,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脖颈,极其柔顺地,低声道:“爷,可要奴婢服侍您?”
她跪坐在孟煜身前,尽显谦卑柔弱的姿态,一副予取予求的模样,眉眼间还带着一丝楚楚可怜......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如此美色。
孟煜伸出手,轻挑起她的下颌,手指温柔地,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面庞,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
“你这么喜欢服侍男人。不如,爷就把你卖到勾栏瓦舍,让你服侍个够,可好?”
孟煜慵懒地倚在床头,桃花眼微垂,散漫又倦怠,像只没完全睡醒的豹子。他手上的动作轻柔,似情人间的亲昵,但说的话却格外的冷。
崔萍萍给吓傻了。
这次孟煜外出之后再回府,她感觉他有了些明显的变化,再没让她近身服侍过,更别提床第之间的事。这让她十分焦虑,很担心孟煜就此对她失去兴趣。
所以,今日她是刻意精心打扮一番,大着胆子来投怀送抱,以图勾起孟煜往日的热情,对她再度欲罢不能。
她就不信,一个二十郎当岁,正值年轻气盛的男人,还能抵挡得住白白送上门的美色诱惑。
可她听到了什么?
孟煜竟要将她发卖到勾栏瓦舍那等下贱地方去!!
崔萍萍整个人呆若木鸡,僵在那里,不敢稍动。她瞠目地看着孟煜,而后者,眼角眉梢微微上挑,含着一抹浅淡的笑,薄凉且散漫。
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
崔萍萍心里一颤,顿时明白了孟煜的意思,他是认真的!
他真会将自己卖了!
“奴婢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爷饶过奴婢吧~~~”崔萍萍一头磕在床上,直磕得“砰砰”作响。
她一边磕头,一边哭。此时的哭,不是娇柔的啼哭,而是害怕的痛哭。真正的泪流满面。
孟煜缓缓收回手,声音轻漫:“你也知道,爷是快要娶妻的人了。”
“要过门的夫人呢,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她心眼小,最喜欢使小性子,更见不得其它女人往我跟前凑。”
“你要是动了小心思,惹得她生气,就莫怪爷不留情面。爷的手段,怕你到时候承受不住。”
“不会的,不会的!奴婢发誓,绝对不敢对夫人不敬,惹夫人不开心!”崔萍萍磕着头保证。
“出去吧。以后我屋内,就不用你服侍了。”孟煜挥了挥手,一脸厌烦。
于是,那一日,凌云院的人都看到崔萍脑门红肿着,一脸泪痕地从主屋里出来。没多久,所有人都知道了,孟煜为新进门的妻子,要清理干净自己的内院。
一时间,知道此事的人都不由夸赞,说孟煜这是浪子回头,懂得疼人了。
而孟煜则是一身燥郁难耐,邪火在心中“嗖嗖”地飚,强压了好几日,却怎么也纾解不了。
于是,他约了褚明渊去城郊跑马,想大汗淋漓一番,祛一祛心头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