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稳定的社群、有固定的领地、有政治属性的管理机构。
这一切都使得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采矿公司,已经具备了成为“国家”条件。
由于东西方地缘背景的差异,无论是兰芳还是其它华人公司,本质都不是西方类型的“G和国”。
比如其在法律层面所依托的,是洪门那些属于习惯法范畴的帮规。
当然,所谓G和国的本质,是认定“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而非个人的。
从这点来说,以洪门“兄弟”式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被称之为“G和国”,也并无不妥。
只不过,当时的华人社会还没有这种认知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已经具备了“国家”各项特征。
但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那就是国际认可。
每一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国际法则,比如想从中华朝贡(贸易)体系中得到好处的话,获得中国皇帝的认证就是必经的程序。
就后世的“世界”而言,L合国则在客观上成为了一个国家身份的认证机构。
西方支持建立的,从S尔维亚脱离出来的“K索沃共和国”。
以及俄国支持下,从ge鲁吉亚脱离而出的“L奥塞梯G和国”,尽管都有些国家予以承认。
前者甚至达到100多个,但在L合国五常没有形成共识之前,都还是很难被认定为是正常国家的。
那么在18-19世纪的西加里曼丹,如果当地的华人社团有意组建国家的话。
他们客观上又应该取得哪一方的认证呢?向自己的母国寻求保护是一种方法。
有人认为,兰芳公司似乎这样做过,不过并没有结果。
以中央之国无意向海外扩张,并视移民为“天朝弃民”的一贯做法来说,无论是否做过这种努力,结果其实都不会有丝毫改变。
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欧洲人——才是这个在这个时代国际规则的制定者。
具体要来说,西加里曼丹华人真正要面对的,是已经将南洋群岛视为自己领地的荷兰人。
很不幸,并且完全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荷兰人完全没有把西加里曼丹华人社团,视为平等国家的想法。
早在17世纪初,荷兰人就曾经尝试过登陆加里曼丹岛。
不过一方面因为当地土着的激烈抵抗,另一方面也由于加里曼丹岛的资源,在南洋几个主要岛屿中实属较低的。
因此一直到18世纪末,荷兰人也只是在岛屿南部,传统上属于爪哇岛政治辐射范围的南加里曼丹沿海地区,建立了殖民统治。
西加里曼丹马来苏丹们与华人采矿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是荷兰人得以渗入的原因之一。
这些将华人社团引入自己领地淘金的苏丹,无疑从华人的辛勤劳动中获得了巨大利益。
有记录表明,在华人社团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采矿的18世纪中期,仅三发地区的马来苏丹,每年都能够得到500两黄金作为地租。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尾大不掉的情况终于出现。
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及对当地经济的控制,使得华人社团开始不满足于承包商的地位,开始谋求独立地位。
以兰芳公司及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都在1776年成立为标志,西加里曼丹的地缘政治格局,开始呈现三族鼎立的态势。
身处这片土地的华人采矿公司、马来苏丹国、达雅人部落之间冲突不断。
由于华人在经济和组织力上更具优势,且已经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局势一直朝着有利于华人的方向发展。
当苏丹们认为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是主要威胁时,他们倾向于引入华人力量,来帮助自己稳定统治。
而当华人势力开始做大时,雅加达的荷兰人又反过来,成为了苏丹们制约华人社团的外援。
19世纪20年代,荷兰人的军队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并在当地苏丹的支持下进驻三发、坤甸地。
荷兰人的到来,当然不是出于维护马来苏丹们的利益了。
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控制整个西加里曼丹。
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做的是逼迫是华人采矿公司,接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政治保护,包括悬挂荷兰国旗。
很显然,这种做法将极大影响华人采矿公司的独立性及利益。
任何一个群体在面对这种境遇时,都会自然分化成两派。
总得来说,在荷兰军队登陆并开始向华人采矿公司施压之后,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
倾向于用军事和外交手段将荷兰人赶出西加里曼丹。
除了军事上的抵抗以外,寻求英国人的支持,是其在外交上的策略之一。
与荷兰人在崛起之时,战略性的对标葡萄牙不同的是,大英帝国更多是伴随着对西班牙殖民地的侵夺而崛起的,同时与葡萄牙结盟。
这很大程度与英国的地理位置,以及足以与西班牙抗衡的人口优势有关。
从16世纪末起,通过一系列针对西班牙的战争,英国人开始在北美及加勒比地区拓展殖民地。
在这片土地上,英国人不仅击败了西班牙,还击败了试图与之全球争霸的法国人。
包括也尝试分一杯羹的荷兰人,扭约就是荷兰人开拓的殖民地,成为了整个北美地区的霸主。
然而随着北美殖民地独立意识的增强,特别是米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大英帝国在西线的殖民事业遭受了重大打击。
在新大陆的殖民事业出现转折之后,英国人开始将重心转东方。
包括印度、东印度群岛,乃至中国的贸易线,成为了大英国帝国再次崛起的希望。
虽然早在公元1600年,英国王室便授权组织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负责对印度的贸易,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但从政治角度来说,英国的殖民重心此前一直在美洲方向。
如果说在北美的扩张,是以移民的形式进行真正的“殖民”的话,那么承包给东印度公司的东方贸易,更多只是一桩生意罢了。
我们可以以米国独立战争为分界线,将此前主要在美洲政治扩张的大英帝国,断代为“大英第一帝国”。
此后主要在东方扩张的大英帝国,称之为“大英第二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