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帅帐,老白,老酒。
老帅一身里衣,书案一壶老酒,酒旁一支老笔。
鲜少有人知道,老白其实是个文化人。
曾几何时,他也喜欢舞文弄墨,而非舞枪弄棒。
世人提及南关大帅,多是相谈白帅少年从军,几乎一生都在军营中度过,却不知,老白是寒门子弟,出身不凡。
许多人有个误区,以为寒门就是百姓,实则不然。
就像后世的小老百姓,以为自己回了古代就是寒门,其实就是个“流氓”,也可以理解为盲流。
百姓群体中,有房有地产的,叫布衣。
家里有从军的,甲军户。
给别人种地的,叫佃户。
给别人搞养殖放牧的,叫牧户。
没房没地的,叫“流”。
连职业都没有的,在古代可不是叫自由职业者,而是叫“氓”。
寒门可不是百姓,指的是没落豪门、世家,乃至是没落的贵族。
白修竹就出身寒门,当年白家在北地広州也是一县大姓。
老白他爹那一代也就是老老白,生性好赌,又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尤其是喜去那勾栏之处,一掷千金只为博得那些女校书的枕边共榻,结果最后偌大的家业就被败坏光了。
由此可见,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这句话不是无凭无据。
家道中落后,从小立志考个功名入京为官的老白,只能从了军,入了军营。
与军中大部分的糙汉子不同,老白识文断字,若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岁出头的时候成了一营主将。
有文化的老白饮了一口老酒,拿起一支毛笔,写了一首破诗。
一展长志何须名,直斩敌首也为功,暮年壮心不知老,躯如铁关护家国。
老帅落下最后一个字,一旁的李蛮虎强忍困意一拍大腿:“好,好诗好诗,大帅好文采!”
白修竹微微看了眼李蛮虎,发觉这小子的演技是越来越浮夸了。
诗作的不咋地,有一说一,字写的很好看。
放下毛笔,白修竹吹了吹墨迹:“礼部左侍郎仇润丰颇有诗才,待会将这诗送去他的帐中请他品评一番。”
李蛮虎略显不解,老白不是好显摆的人,有文化是有文化,在军中肯定是文化人,可真要是与朝廷上的文臣相比,尤其是礼部的官员比,就如同奔波霸单挑唐僧四师徒,纯纯的自取其辱。
见到李蛮虎一副困惑的模样,白修竹哑然失笑:“榆木脑袋,若是齐烨那混账东西在此,必然领会本帅深意。”
李蛮虎都服了,您自己都说了,平常听到齐烨这俩字都脑袋大,好嘛,现在没人敢在你身旁提了,你自己开始念叨了。
“诗,难登大雅之堂,可待那仇润丰见到了,便会记在心里,待他日回了京中,见了朝中诸臣,见了陛下,自会提及。”
李蛮虎一副毫不感兴趣但是又必须装作一副很感兴趣可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根本不感兴趣的模样:“卑下不解,大帅您说说这门道?”
“本帅心意,明表心意。”
白修竹站起身,背着手,颇为感慨的说道:“本帅已至暮年,却躯老志不残…”
说了一半,白修竹注意到李蛮虎哈欠连连的模样,没有骂,摇了摇头。
李蛮虎的确不懂,白修竹说的再多,前者也不会懂。
白修竹岁数大了,作为一个镇守边关的大帅,岁数大了。
很多将领,大帅,在老年的某个人生阶段时,遇到了一场大战,领导了一场大战,打了胜仗,便会将其视为谢幕之战,满载荣誉与功劳,或是回京或是卸任。
回京后,一般会领个闲差,虚职,地位很高,实权不大,备受尊敬的闲差虚职,走完军旅生涯中的最后一程。
白修竹也到这个阶段了,可他不想退,不是恋这帅权,更不是恋这帅名,只是恋这南关,恋这南关的所有一切。
因此他做了这首诗,大致意思就是他还能干,再接再厉再创辉煌,要么将这工作干到死,要么死在工作中。
还有最为重要的一点,如果南军换帅,这个阶段是最合适不过的。
临阵最忌换帅,兵不知将,将不知兵。
反之亦然,换将换帅最好是非战时,现在将关外异族打的元气大伤,少说一两年不会再有大规模的异族叩关之战,如果这时候老白退位让贤的话,朝廷一定会允许赞成。
“罢了,将诗送去后告知各营,陆公公与仇大人离开越州前,莫要出了岔子。”
吩咐了一声,白修竹又嘱咐道:“还有余思彤与常霖这两个莽夫,将话说的通顺些,本帅能否继续执掌南军,就看陆、仇二人对本帅感官如何。”
“是,卑下这就…”
李蛮虎话还没说完后呢,一个亲随匆匆跑了进来,大惊失色。
“大帅,出事了,大事不好。”
白修竹心里咯噔一声:“说!”
“炸营了,新卒营那边炸营了。”
“什么!”
白修竹脸上瞬无血色:“怎地还炸营了,为何炸营?”
“甲营新卒给礼部左侍郎的营帐点了。”
白修竹张大了嘴巴,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的望向书案上的帅印。
帅印,似乎长出了一只手。
手,正在与他挥手。
帅印,与老帅,渐行渐远。
…………
南野,议帐。
齐烨正在给一群人开会,批判大会。
“三令五申三令五申!”
齐烨拍着桌子骂:“说多少次了,组织,纪律,组织与纪律,季小鹿,你是不是故意给我添乱呢?”
刚回来的季小鹿傻乎乎的笑着,旁边蹲着一只白狼幼崽。
白狼很小,几个月大,长的有点像哈士奇,似是被齐烨的吼声吓到了,呜呜呜的叫着。
“姐夫,这不怪小鹿姑娘,她心善…”
季元思小心翼翼的说道:“她见那些异族可怜,这才带到了大墙那边,姐夫不是说缺人吗,异族也是人啊,吃饱了往死里干,比咱汉人都能干,也不是什么大不了…”
“去!”
齐烨一指白狼:“上那蹲着去!”
季元思一头雾水:“为何?”
“恋爱脑只配和狗坐一桌!”
齐烨鼻子都气歪了,季小鹿是早上走的,执行为期十五日的山林外围“维稳”任务,结果刚入夜就回来了,倒是没将木鹿战卒带回来,而是带回来一群满身伤疤看着就彪悍的“山林流民”,用小鹿的话说,这是一群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因为可怜,所以可以用劳力换食物与庇护。
事,倒是没问题,齐烨的确缺人。
人,看着也没问题,毕竟现在上工的也有很多异族。
问题是小鹿带回来了八百多人,其中好多都牵着狼,真正的狼。
齐烨也不是没见过山林中的“流民”,各个瘦的和大狼狗似的,再瞅这八百来人,壮的和藏獒似的,怎么可能是流民,八成是哪个小部落的精锐战卒。
“我错啦。”
季小鹿站了起来,和个小山似的来到了齐烨面前,露出了傻笑:“我错啦,罚我一天少吃一顿饭吧。”
“大姐,你平常一天六顿!”齐烨无奈至极:“一说就是我错了,一说就是我错了,完了下次还这么干,每次都是,次次都是。”
“我保证。”季小鹿晃了晃砂锅大的拳头:“他们一定会,好好上工,一定会的,他们不好好上工,我去,杀了他们。”
“恩师。”喻斌忧心忡忡的开了口:“这群人的身份极为可疑,弟子见过他们身上的图腾,当初徐夙大军右翼战旗便是这种图腾,应是山…”
“殿下,越州出事了。”
一名司卫匆忙跑了进来,满脸的幸灾乐祸:“越州炸营啦,您赶紧过去看看,去的晚了就没热闹可看了。”
齐烨倒吸了一口凉气:“炸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