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墨家“公输车”,南军掌握了主动权。
一切又走入了正轨,大量的粮食被运到了越州城中,世家子们带来的。
这些各家世家代表如约将各种吃食带到了城中,出人出力还得陪着笑脸,并且一一见了齐烨。
齐烨代表南军感谢这些“爱国”的世家们,笑的很是虚伪,世家子们,笑的比他还虚伪。
大部分世家子没有离开,留在了越州,想尽办法打探战事,得知入夜前有一场斗将后哭笑不得。
“姐夫,小弟也想要一份军功,回京时好叫家姐与爹爹高看我一眼。”
城墙上,季元思嬉皮笑脸的望着齐烨。
“你用公输车射毁了大量军器,已经算是先登之功了。”
“可这都是老公输的功劳,算不得小弟…”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齐烨望着敌军大阵,笑着开口说道:“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国家,这个国家来了两个骗子,他们想要欺骗这个国家的君王,骗取大量的金银珠宝。”
季元思:“狗胆包天!”
“这两个骗子和国王说,他们可以制作出最华丽的衣服,并且这件衣服很特殊,只有圣贤之才和绝顶聪明之人才可以看到,愚蠢之人是看不到的。”
季元思:“神奇。”
齐烨微微一笑:“过了几日,两个骗子双手空空的前往了宫中,装作一副拿着衣服的模样见到了君主,君主说…”
季元思恍然大悟:“好漂亮的衣服。”
“君王说他啥也没看到。”
季元思:“…”
“君王问那俩骗子,能退钱不,说朕看不到衣服,朕确实蠢,所以看不到衣服。”
季元思张大了嘴巴:“哪个国朝的君主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贵有自知之明。”
齐烨转过头:“君主也是如此,更何况你我了,喻斌想要拜我为师的时候,你姐派人查过,斌斌自幼除了读书外,还习武,喻斌刚到南庄教书没多久,老六带…陛下带着文德和赟乘泰以及喻文州去了南庄,没惊动任何人,结果和一群南庄庄户发生了冲突,喻斌为了保护孩子,刹那之间用戒尺击退了三名禁卫。”
季元思还是头一次一听说这事:“这小子这么厉害吗?”
“是的,文公公还叫了一声喻公子竟精通武学,你不同,你就是个二世祖,你要是一会去斗阵,有十成十的把握赢吗?”
季元思想了想,最终还是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
哪怕有一大堆道具加身,自身实力也要过硬,这一点,喻斌比他强太多太多了,除了个人实力外,还有极强的心理素质。
从攻城战开始就能看出来,大量的巨石抛到城头之上,很多军伍伤亡,喻斌只用了几个呼吸的功夫就适应了这种场面与环境,如同一个久经战阵的老卒。
反观季元思,好几次想要掉头就跑。
不能说怂吧,正常反应,齐烨都想跑来着,只是他知道自己一旦跑了,以后他的腰杆就会微微弯曲几分,这种弯曲会越来越严重,直到有一天,弯曲到了极致再猛然挺起腰杆,之后一切都变的那么理所当然了,并将自己真正的定义成“一个大人物”,至于小人物的生死,何须在乎。
满京中都是这样的官员,谁无少年时,谁不想做名传千古的名臣贤相。
只是一旦第一次妥协后,就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妥协,一次又一次的随波逐流,最终成为了其中“一员”。
人们往往会认为暂时的退让和妥协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殊不知,退让只有一次,这一次就是无数次。
齐烨,不敢退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意志如铁的人,因此只能坚守好第一次,不将第一次交出去。
“姐夫,敌军大阵动了。”
季元思手搭凉棚:“姐夫快看,百人左右,要斗将了。”
战鼓声声,城墙的力士用力敲击着战鼓,穿着甲胄的阿卓与喻斌跨上战马,带领九十九个弓骑营骑卒出了城。
坍塌的马台碎石已经被清理掉了,二百步,也就一百六七十米,这也是为什么白修竹同意斗将的缘故,距离城关很近,出了什么事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出了城关,喻斌转过头,望向城头上的齐烨,重重点了点头。
斌斌,感激齐烨给他机会,一次又一次给他机会。
喻斌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体会到什么叫做“知遇之恩”,遇到齐烨后,隔三差五就体会,如今,他想的已经不是如何一展胸中抱负了,而是如何报答齐烨的知遇之恩。
齐烨身边很多人都有着这样的情感,比如公输甲,想要报答齐烨的救命之恩,再造之恩,季元思,想要报答齐烨的“娶姐”之恩,阿卓,想要报答齐烨的管吃管住之恩。
“加油!”
齐烨挥舞了一下手臂,喻斌收回了目光,抽出了马腹下的长枪。
“这小子还会用枪?”季元思略显崇拜:“还以为他用剑。”
齐烨原本也是这么想的,离京的时候喻斌是带着一把剑的,这几天守城腰间也插着长剑,结果上了阵用的竟是长枪。
马站,肯定是重武器,长武器比较占便宜。
战阵上有一句话,叫做不怕短粗,就怕细长。
枪,也是四大名器之首,武器那个名器,不是什么门帘子馒头那个,是刀、枪、剑、棍四大名器。
与矛相似,柄长于刃,用枪最出名的莫过于赵云、岳飞、马超等人。
战阵杀伐,枪刃可刺穿盔甲,枪杆可格挡,也可以抡起来当棒子用,急眼了直接当标枪扎出去都行,性价比极高。
但是,枪这种兵器一般人玩不转,在十八万武艺中算是比较难学的,俗语有言,月棍、年刀、久练枪。
各边军,包括南军,只要升到了校尉级别就可以自定义装备了,善用什么武器用什么武器,一般都是出于习惯用长刀,很少有用枪的,自誉为南军第一金牌打手的余思彤用的就是枪。
上了阵,但凡用长枪的十有八九都是高手。
这一看喻斌从马腹下面抽出了长枪,城头上的军伍们呐喊着。
喻斌望着敌军本阵,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这与他在国子监时那种“万众瞩目”还有区别,很大的区别,那时的万众瞩目,他是不屑一顾的,感觉就是陪着一群小屁孩过家家。
现在的万众瞩目,让他热血沸腾,一种成年人,男人之间,纯爷们的万众瞩目!
结果热血沸腾了没多久就凉了,敌军一百零一人,出现了,领头之人没骑马,走过来的。
城墙上的欢呼声越来越小,喻斌略显呆滞。
为喻斌掠阵阿卓当机立断,直接将“箭矢”给换了,换成了破甲箭。
抓着破甲箭,阿卓觉得还是不保险,应该给城驽扛下来。
领头之人一看就是来斗将的,穿着兽皮,拿着两把战斧,和车轮似的,都长方了,身高一米八五左右,穿着草裙,以及…像是肚兜似的…某种肚兜,甩来甩去的。
城墙上的白修竹勃然大怒:“辱我南军!”
是挺“辱”的,因为那人是个女的,可以这么说,这参加斗将的人要是活在后世,就她这体型,小红书粉丝至少五百万起步。
就这么说吧,这也看不出多大岁数的女…女将,满身大肥油,唐僧看一眼都算是破戒,少说二百七八十斤打底,和个威力加强版的红袖似的。
城墙上的齐烨倒吸着凉气,他突然想起一个游戏,恐龙快打,第二关boSS。
怪不得不骑马,啥马能驮动这玩意啊。
余思彤神色大变:“大帅,是木鹿的首领!”
“木鹿?!”
听到“木鹿”二字,白修竹脸上那叫一个悔恨,早知是木鹿首领,他就应该叫余思彤下场了。
余思彤紧张极了:“大帅,生擒,定要生擒此人。”
白修竹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咋生擒啊,就算是打晕了,都不好往回拖。
齐烨见到这群人嘀嘀咕咕的,带着小伙伴们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