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诸子百家各路英豪的出手,闹事者尽数被送去见官,此时嬴曦被拒之门外,略微有些失落的走下楼,曹子休见状,上来调侃道:“想不到你还认识晓梦大师!”
“你还有脸说!?”
嬴曦抬脚朝着他的小腿就是一下,气呼呼的说道:“咱们没仇没怨吧?何故如此坑害于我?”
曹子休:“天地良心,我绝非此意,这真的就是个意外,意外啊!”
嬴曦:“鬼才会信你呢!”
曹子休:“好了好了,你不是要找人么?我帮你,我帮你还不行么?在下一定尽心尽力帮姑娘找到夫君,请赵姑娘看在我这么虔诚的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咱们一笑泯恩仇如何?”
“嘁~”
嬴曦耸了耸肩,对他的话并没有当真,只是说道:“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儿啊那么好骗?你不过是看我与晓梦那个女人认识,想要旁敲侧击的询问我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借此拉拢道家罢了,只可惜你想错了,我与晓梦并非朋友,你要是跟我扯上关系,当心道家收拾你!”
曹子休很惊愕嬴曦的回答,可是还来不及说话,就只见嬴曦说道:“走了,天高路远,祝我们江湖永不再见!”
看着嬴曦走后,陈子昂说道:“子休,这女人既然跟晓梦认识,身份肯定不简单,我们还是别多生事端了,论道大会还有两天结束,我们还是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在顾及其他吧!”
“嗯,也好!”
曹子休点了点头,两人转而回自己的客房休息,不过张角却对嬴曦十分感兴趣,故而便一路尾随来到她落脚的客栈,此时章云吃过饭在屋里读书,见嬴曦拖着一脸疲惫回来,故而十分体己的为其奉茶,问道:“母亲,可有爹的消息了?”
“一言难尽啊!”
嬴曦扶着额头撑在桌前,叹气道:“你爹没找着,反倒是遇见了晓梦那个女人!”
嬴曦二十三岁嫁给章邯,也就是三年半之前,那时候始皇帝在外东寻,胡亥尚未登基,当时章邯早的原配夫人早逝,家里除了有个妾室以外便就剩下这些儿女,当时的章云九岁。
他永远忘不了继母大婚之日,一个白发女子持剑搅闹,把章府搞的鸡飞狗跳,到最后不知道父亲与她说了什么,那女子才就此退走,可嬴曦是大秦帝国的公主啊!
哪里来的野狐禅胆敢在王宫贵胄头上撒野,也是活得不耐烦了!
可是一打听才知道,这是道家天宗掌门,是扶苏的客卿,也就是因为这一点,章家才与扶苏心生间隙,故而躲过了赵高与李斯的清算,不然章邯这个新起的帝国将星怕是早就跟蒙恬一样也被赐死了吧?
不过其中之缘由究竟如何,或许除了他们本人以外,别人是无从知晓的,或许有别的隐情也说不定!
此时章云担心的问道:“母亲,那晓梦既然在这里,爹还会远么?您看当年……”
“闭嘴!”
嬴曦不悦的说道:“你也认为你爹和那个疯女人有一腿么?”
章云低下了头:“孩儿不敢……”
虽然嬴曦这么呵斥章平,但她骨子里却也跟章云认为的一样:怎么看怎么觉得章邯就是跟晓梦有一腿!
此时嬴曦说道:“实在不行明天就去南郑府衙走一趟吧!”
章云:“也只能如此了!”
正当嬴曦起身要离开回自己的房间之际,却见外面有道人影闪过,嬴曦警觉的抽出长剑隔着窗户丢了出去,但却是没有半点建树,只是依稀见到一个人影从走廊通向外面的窗户翻跃而出!
“何人鬼鬼祟祟的?何不出来一见!”
嬴曦是个武力值30的渣,甚至常年娇生惯养,比普通人还要若上那么一丝丝,普通妇女的武力值差不多也能上个40左右,佩剑纯属为了装饰,要是能追上那人还真就有了鬼了!
这地方不能在呆了!
嬴曦为了安全起见,带着行李与章云来到一楼的后院,随便找了个房客换了房间,毕竟人从骨子里还是喜欢占便宜的,有床谁愿意睡土炕?
于是乎嬴曦与章云两人蜗居在此一宿,第二日天还没亮,连押金也没退就从马厩牵马离去,等到天亮以后,一黄袍男子来到此处,毫无疑问,他是来找嬴曦的,可是却扑了个空,可他也没有失落,只是淡然的说道:“呵呵,有点意思!”
另一边,在南郑府衙内,嬴曦亮名身份,便被这里的官员以礼对待,将其安排到了驿站,从而她也得知了此时的汉中正在与巴蜀两地的楚军展开交锋,楚国的项悍率兵在西城与汉中郡守刘欲在西城对峙,故而若从汉中入中原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不过此战虽然章邯作为项悍的副将与刘欲对峙,可并非主帅,故而不会惹人注意,此时嬴曦问道:“那你可曾知道,章邯现如今在何处?”
官员:“卑职不知,卑职只是一介文官,自从项悍攻汉中以来,所有事宜都由郡守大人刘欲负责,卑职只是负责协管南郑行政要务,若军务恐怕还得公主亲自过问刘欲大人才是……”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屏退了臣属之后,嬴曦便开始思量着下一步的打算,按照方才那官员所言,如今楚军从南郡(在南阳郡的南边)率兵西进,一路兵锋迅猛,朝廷官员都是各自为战,故而让项悍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将直接把巴,蜀,汉中三弟分割了开来,虽然并未将三地完全吞并占领,但若朝廷不派援军,他们投降是迟早的事!
也就刘欲骨头硬,跟项悍磕磕绊绊打了几丈,又陆续杀了几个想要逃跑或者投降的秦国将领,这才让汉中免于一败涂地,只不过汉中粮草本就不济,之前上报给朝廷,朝廷说是派粮草来驰援,但却听说项羽带领小股部队攻入关中搅闹,陆续烧毁三处粮队,短期之内朝廷怕是不敢在对汉中资助了,照这样下去,溃败之日怕是不远了!
此时在西城官署内,刘欲据城而守,与项悍,章邯对峙已七日,期间且战且退,丢了几座城池之后,便反攻为守,此时的他空有一身武艺,却奈何没有粮草,这仗打的也是够窝火的!
参军拿着一卷谍报恭敬的递给刘欲说道:“将军,关中的烽火台狼烟四起,据说是从蓝田而起,一路如火如荼飘向武关,国都告急,根本不会顾及我们这种地方小城,何必在守下去?我们还是趁着军力尚存之际携队伍推向西面的巴郡,凭借将军之能,割据一方不成问题,到时候休养生息,在图与楚军对决,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啊!”
显然,刘欲的内心有些松动了,但他身为一郡长官,又不能胆怯的太过明显,遂而说道:“可是我们的身后是曾经效忠了半生的国,若是这般退走,是不是有些……”
参军说道:“莫非将军在此处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刘欲:“那倒没有,哎,到时候在说吧,眼下还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或许事情会有转机也说不定啊!”
参军:“在下言尽于此,告辞!”
另一边,嬴曦出了南郑,准备走出陈仓入巴蜀,躲避主要战场,由此步入中原以寻章邯,可是刚出城门,就被一黄袍男子拦下,正是那日所遇到的张角!
“你是何人?为何阻我去路?!”
马车上,嬴曦撩帘询问,但见张角盈盈一笑,说道:“嬴曦公主真是好记性,这就不认得在下了?”
“我不是什么嬴曦公主,你认错人了!”
嬴曦脸色一边,然后对车夫说道:“开车,别搭理他!”
“且慢!”
张角说道:“我知道嬴曦公主在找人,或许在下知道章邯的下落也说不定啊!”
嬴曦狐疑的看向他,说道:“你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昨天的那人是……你想怎么样!”
张角:“没什么,贫道只是不忍公主这般如花似玉的女子流落市井,故而想要出手相助罢了!”
嬴曦:“谢谢道长的好意,只不过本宫独来独往惯了,不习惯,也不喜欢有外人跟随,何况南郑县尉派人护送我在汉中境内来去自如,何须用得着你张角?!”
“呵呵,来去自如?凭这几条杂鱼么?”
张角并指成剑,右手拂尘挥动,将派来护送嬴曦的几人打倒在地,而后一招点在车夫的胸口,车夫顿时动弹不得,只见他抬手便要去抓这母子二人,正在此时一把折扇飞过,不偏不倚的打在张角的手腕上,赫然是论道大会上的曹子休!
“可恶!儒家小辈,竟敢妨碍我!?”
张角的手腕被扇子打的红肿,故而一怒,将左手背在身后,恶狠狠的盯着他,只见曹子休一副懒散的样子,对张角这般责问不屑一顾,淡然的说道:“逍遥子先生的高徒,也算是前辈了,何须欺负一个弱女子?”
张角瞪着他说道:“怎么?我道家人宗行事,需要经过你儒家过问?!”
“那倒不必!”
曹子休说道:“只是之前我欠了赵姑娘一份情,特来偿还而已!”
曹子休说罢从腰间抽出一支判官笔,张角见状冷笑道:“多管闲事!那好,就让贫道试试你学了伏念几成的手段,竟敢如此大胆!”
张角说罢打出一击【道术·雷罚】
曹子休判官笔横扫将其化解,但张角冷笑一声,施展大周天行气法,周遭顿时金光乍现,此时追过来的陈子昂喊道:“他也会【梦蝶之遁】他这是障眼法!”
“啰嗦!”
曹子休怒骂一声,便不顾安危冲了前去,张角嘴角微微上扬,扬起拳头砸在他的小腹,调侃道:“资质不错,就是人蠢了点,谁跟你们说发光的就是【梦蝶之遁】了?再回去练上几年吧,再见了!”
张角一击打退曹子休,便驾着马车一路向东而去,他们道家人宗因为之前参加过反秦联盟,所以逍遥子命他助项悍早日攻破汉中,故而才来到尚儒斋参加什么百家争鸣论道大会,实则为了探听秦国虚实,本以为没什么乐子可找,但因为嬴曦的出现,让张角顿时来了兴趣,因为比起依靠情报,似乎把秦国的公主抓了更有用!
若借此威胁秦帝,那他将会得到更多,并且章邯当初与晓梦串联一气,导致人宗道统几乎覆灭,这仇他无论如何也要报!
此时马车已经开出了好远,在颠簸中,嬴曦问道:“你究竟想怎么样?!快放了我们!”
张角:“放心,现在还不是要你们命的时候!”
于是乎他们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便从南郑疾驰到了西城附近,其后并未有追兵,一是追不上,二是着实不清楚张角究竟是个什么路数,在西城安顿下后,张角把他们母子二人锁在一处民居内,而后便想着去布局,他先是写了一封信,并且差人把信联合象征嬴曦身份的发簪送给章邯,若要想赢曦活命,便在明日午时初一个人去城西东南十里的一片浅滩,而后又刻意把章邯的行踪暴露给守备在西城的刘欲,如此一来,他仇也报了,人也抓了,还查不到他脑袋上!
入夜以后,张角拿出逍遥子赐给他的一把桃木剑,虔诚的朝着它拜了拜,说道:“师父,晓梦道法以入化境,徒儿杀不了她,就先将当年涉事者章邯拿来祭刀!而后在将这女人交给项羽,如此我人宗复兴之路便近在眼前了!”
“哼,拜神拜鬼,拜的还不是你心中的那份欲望,说的那么好听,无非就是给自己的野心找个借口而已!”
嬴曦与章云被困在一起,见张角这般絮絮叨叨一番,故而忍不住出演讥讽,此时张角恶狠狠的说道:“你这妇人懂什么!在胡说八道不给你们饭吃!”
嬴曦:“谁稀罕!”
章云:“母亲,好饿啊……”
嬴曦:“饿也没办法,现在只能祈祷南郑的官员能顺利的找到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