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我居然在连镇这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呆了近一个月,就住在了村委会的招待所里。每天跟着洛小七山上山下的转悠,不问世事。
老中医确实医术高超,就喝他熬制的草药,把我肝上那点不适全部驱除了。他用了一种很奇特的药物来祛我身上的疤痕,还真去掉了不少,至少看着不扎眼了。
洛小七唯恐我养不好身体,每天熬鱼汤,炖鸡,把我当一个孕妇来伺候。自然,在她悉心的照顾下,我胖了足足五公斤,她说我更好看了。
在这村子里,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贵宾,吃的喝的用的,几乎都是他们送过来的,热忱得很。
之前我还想说去找个养身的地方养养,其实这地方就是最好的养身之地。民风淳朴,气候宜人,不知不觉就快一个月了。若非程婉卿打电话说公司有急事,我可能还乐不思蜀。
临走的时候,村里人送了我不少东西,刚晒制好的腊肉,腊肠,以及花生什么的,装了很大一包。我盛情难却,就把这些东西都收下了。
这份情谊,往后再还吧。
洛小七把我送到了锦江宾馆门口,走时还依依不舍的,让我有空再去她的老家玩。我揉了揉她的脑袋也没承诺什么,说了声谢谢就拎着包离开了。
这丫头可能有些喜欢我,可我这状态根本也给不起她什么,所以沉默是最好的。我都没回头看她一眼,还是从宾馆的玻璃门上看到她还一直站在那里没走开。
唉,傻丫头!
小五看到我时惊得目瞪口呆,说我改头换面了似得,跟以往完全不一样了。我但笑不语,这一个月算是我一生中最奇特的经历,被一个傻傻的丫头悉心照顾着,很窝心。
我们很快就到了机场,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心里竟生出了几分不舍。也不晓得是不舍得那个傻丫头,那是不舍得这风气淳朴的地方。
魔都更冷了,一下飞机就仿佛掉入了冰窟窿,我发现自己开始抗拒这城市了。
程婉卿在出站口接我们,看到我时也微微愣了下,笑道,“驰恩,看样子你这一个月修养得很好啊,气色都好了不少。”
我笑了笑也没提在四川的经历,问她公司出什么事了,怎么这样着急把我叫回来。她没正面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说先回家再说。
我有些蹊跷,老感觉她看我的眼神有些闪躲,不知道这一个月她又做了一些什么事。希望是我接受范围内的事儿,否则我对她可能会很失望。
我直接回了海边的别墅,阿莎把这边打理得井井有条,就是冷清了些。之前还有不少保镖在前后守着,现在却只剩下了一个司机和一个园丁,加上阿莎才三个人。
进屋过后,我就直接把程婉卿叫到了书房,问她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段时间我都没怎么管公司的事情,大权等于都交给了她。我已经准备退居幕后,以后没有必要就不出席公司的活动了。
她脸色很不对劲,不再那样坦然了,这令我很担心。就问道,“你又对公司做了什么吗?”
“没有!”她摇摇头,垂眸纠结了许久才看向我,“驰恩,我看到了你的遗嘱,好像又做了一些更改,沈欢颜怎么会占有那么多份额?”
“你怎么看到的遗嘱?”
我顿时就沉了脸,所谓遗嘱,那一定是隐秘的,她竟然看到了,还不满我份额分配的问题。这太滑稽了,她是以什么立场来质问我的?
“金律师无意中提及,我就顺便看了下,觉得……好像有问题,沈欢颜怎么能得到那么多份额呢,她毕竟不是你的谁,这太不可思议了。”
“你有微词?”
“驰恩,这不是我有微词的问题,如果公司上下的人知道,肯定都有微词吧?你是不是太冲动了,沈欢颜是你心里的红颜没错,但她也是秦漠飞的妻子,你把那么多份额赠与她,好像不太合适吧?”
“婉卿,我自己的股份,支配权在我,你是不是觉得你的太少了?”
我一直觉得程婉卿是个人才,各方面都很合我的胃口。这些年她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得风生水起,却从没二心,所以我才把公司的大权交给她。
但没想到,她今朝跟我讲这些东西,令我心头一阵恶寒。我平生最讨厌贪得无厌之辈,往往这样的人会被我列为拒绝往来户,可偏偏她是程婉卿。
她看到我生气,脸一下子就红了,但也没有解释,只是沉默着。我冲她摆了摆手,道,“你先回家吧,明天我去公司一趟,到时候再说吧。”
她蠕动了一下唇,最后还是一言不语地走开了。她下楼时,我走到窗边瞥了眼,看到了她怒气冲天的背影。到底是她变了,还是我太凉薄了?
我想了一夜,觉得程婉卿的忌惮可能也在理。我确实想给欢颜多一些东西,因为我欠她的,无数次的利用让我很是惭愧,我不知道用什么去补偿她,钱财是我最拿得出手的东西。
这世上,最昂贵的是金钱,但最廉价的也是它。需要它的时候,它就珍贵得很,不需要它的时候,就跟粪土一样。
早间我刚到公司,就看程婉卿已经在休息间等我了,看到我进办公室连忙就跟了过来。
“驰恩,我错了!”
一进门,她就忙不迭地讲了这么一句。我放下包狐疑地瞄了她一眼,脱下外套挂在了衣架上,才指了指面前的沙发,“坐吧,要喝点什么?”
“我绝不是财迷心窍,也不是不满足你留给我的东西,我只是觉得你这样会令秦漠飞很难堪,毕竟你们俩叔侄,又已经冰释前嫌,有些东西就应该放下,你说对吗?”
“那么你认为应该怎样处理呢?”
“要不然我去帮你处理这事儿吧,弄好了我就跟你说。我也晓得沈小姐现在所在的地方,可以跟她好好聊聊。当然,如果你打算去见她也行,就自己跟她说好了。”
我微眯起眼睛盯着程婉卿,觉得她开始对我用心机了。她明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会去见欢颜的,我怕她害怕,尴尬。最主要是,再见面我会更痛苦。
但她竟然激我,我很不开心。
“驰恩,我对你没有二心,相信我。”
程婉卿看我不悦紧张道,她很了解我的一举一动,也能揣摩。否则她不会一大早来跟我道歉,因为她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晓得碰到了我的底线。
二十多年的相伴啊,我真不愿意看到我们俩决裂。于是叹了声道,“也罢,你去见见她也行,遗嘱我会再修改一下,到时候你让她签字就行。”
“……嗯!”程婉卿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又道,“她目前就在纽约,你如果想见她,也是可以去见见的。”
“好!”
……
鬼使神差,我真的从魔都来到了纽约,把事情都交给了程婉卿。一是想看看她的忠诚,二是想试着放手,如果她够忠诚,那么她会更上一层楼。
纽约这地方算是我第一故乡,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儿度过。嗅到这里的空气,会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可能因为欢颜也在这城市的缘故。
这边比魔都还冷,天色一直都很阴霾。
我没有直接去找欢颜,而是从新买了一把小提琴,在纽约街头拉小提琴了。在这里,能够看到形形色色的路人,兴许其中一个就是欢颜。
一天,两天……
我都是风雨无阻,总会准时出现在街头拉小提琴,迎风迎雨迎佳人。这边的人很大方,我卖艺的钱足够我吃喝拉撒睡,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了。
我又蓄起了长发,比之前更长了,像极了一个流浪艺人。这形象沧桑至极,很惹路人喜欢,我甚至有了不少粉丝。我告诉自己,如果一年里等不到欢颜就离开,不强求自己去苦苦痴等了。
但,兴许是精诚所至,我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月,终于等到她了。茫茫人海中,她一出现,那气息瞬间就被我捕捉到了,这就像是一种心电感应。
她就躲在广告牌边,穿着风衣披着长发,惊恐万分地看着我,看着看着就泪眼婆娑。我虽然背对着她,但眼底余光一直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哭得泣不成声。
女人的眼泪是最能打动人的,尤其是欢颜。
我一度认为她恨极了我,已经到想把我处之而后快的地步了。但再后来我才明白,她心里自始至终都还保留着一个位置给我,亲人也好,知己也罢,她是用了心的。
我没有去跟她相认,等到她了,看到她了,就了却了一个心愿。
我的心结彻彻底底消除了,觉得这一生即使得不到欢颜也没所谓,她能过得幸福开心就好。
我在纽约呆的时间不长,因为程婉卿没有经受得住考验,她已经开始利用职权在争夺一些不属于她的权益了。尤其是她还勾结了公司的律师准备篡改我的遗嘱,这令我十分生气。
回国过后,我也没有立即去公司,怕程婉卿一慌张就做出更离谱的事儿。我让小五从程婉卿身边的人挨个排查,看看是谁在蛊惑她。以她的为人,不太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改变心性。
这一查,果然令我痛心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