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平感觉自己的头皮都发麻了。
这个东方不败修炼了辟邪剑谱之后,难道真的已经变态了么?
李寻欢全身的鸡皮疙瘩更是掉了一地,诧异道:“姑娘,你恐怕是想多了吧。你要吃醋,怎么也不应该吃到一个大男人身上。”
东方不败的脸上阴晴不定,喃喃道:“吃醋……吃到大男人身上……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男还是女,吃醋的话,应该吃女的醋,还是应该吃男的醋?”
李寻欢的眼睛都瞪大了,显然东方不败的这一番话已经超出了他认知的范畴,让他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
就在这时,东方不败突然动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东方不败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了一团红色的虚影。
李寻欢的飞刀依然拈在指尖,他的双腿既没有弯曲,也没有蹬踹的动作,却陡然间后撤到了七八米开外。
与此同时,一道凌厉的劲风从东方不败的食指尖传来,直逼李寻欢的面门。
李寻欢的右手已空空如也。
小李飞刀已出手!
鲜血四溅。
东方不败的指尖拈着一柄亮闪闪的飞刀。
刀尖冲里,已扎破了东方不败纤细雪白的脖颈。
只需再深入一分半厘,东方不败就要香消玉殒了。
李寻欢的脸上也浮现出三道淡淡的血痕,其中一道距离脸庞正中央的死穴仅有毫厘之差。
另外两道血痕则分别从左右眼脸上擦过,几乎让李寻欢当场双目失明。
竟然是两败俱伤!
东方不败吃亏在绣花针远比飞刀轻飘,距离稍远便难免失去准星和杀伤力。
而且,东方不败一举射出去三枚绣花针,无与伦比的内力分成了三份,虽然杀伤的范围扩大了三倍,但是速度和力度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小李飞刀依然保持了例无虚发的神话。
只是在千钧一发之际,被东方不败用手指拈住了刀刃,才避免了魂归极乐。
东方不败定定地看着李寻欢,脸上的神色阴晴不定。
李寻欢的右手上,又多了一柄飞刀,与之前的那一柄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东方不败的手上也拈着一柄飞刀,围观的众人肯定以为李寻欢的飞刀还没有出手过。
二人之间对峙的姿势也没有发生变化,只不过那种剑拔弩张的气势已消解了大半。
刚才压抑无比的气氛顿时舒缓了不少,二人所散发出来的杀气也已消弭于无形。
东方不败突然转过身,款款向楚平走了过来,竟不再理会刚才还和她生死对决的李寻欢。
楚平看着东方不败,欲言又止。
东方不败从楚平身旁走过,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其他任何动作,更没有说出一句话,而是拉过一个条凳坐了下来。
“店家,这张桌上再添一副碗筷,酒肉也端上来吧。”
东方不败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宛如一个大家闺秀。
坐在正对面的白展堂则是一脸尴尬,有点手足无措。
楚平微微一笑,道:“店家,好就好肉尽管上,这位东方姑娘的酒钱,也算在我账上。”
东方不败横了一眼楚平,将一枚金锭拍在桌面上,道:“我用得着你请?”
众人看去,心中微微一惊。
眼看着东方不败刚才只是轻描淡写地一拍,竟然把金锭深深地嵌入了老榆木桌面之中,与整个桌面几乎是平齐的状态。
金锭和硬木桌面上,隐约能看到一只纤细的手掌,上面的指纹都纤毫毕现。
孙驼子拿着碗筷,送到了东方不败的面前。
可是看着嵌入桌面的金锭,却有些犯愁。
金子虽然是好东西,但是已经与榆木桌面融为一体了,该怎么取出来啊?总不能把整张桌子都拆了吧?
楚平伸出两根手指,在桌面上轻轻一敲。
只见那枚金锭像油锅里飞溅出来的水滴一样,“噗”地一下,从桌面中一跃而出,稳稳地落在了桌面之上。
楚平笑道:“店家,这锭金子你收起来吧,这是东方姑娘给你的小费。”
李寻欢和阿飞也回到了餐桌旁,自顾自吃喝起来。
原本楚平等人的氛围因为李寻欢的失魂落魄而变得压抑至极,现在却突然乱入了一个人比花娇的东方姑娘,而李寻欢经过刚才一番生死相拼,精气神又回来了。
整个气氛竟然比之前缓和了不少。
果然,女人是男人必不可少的调味剂么?
只不过,东方姑娘实在是说不好她到底是软妹子,还是糙大汉。
或许,用女装大佬来形容她,更为贴切一些。
孙驼子回到后厨,开始杀鸡宰鹅,操持这顿饭菜。
毕竟,收了人家整整一锭金子,要是再上那种花生米,豆腐干就有些太过分了。
虽然说无商不奸,但是总得有点原则和底线不是?
于是,孙驼子养的用来下蛋的老母鸡和看家护院的大白鹅便遭了秧。
孙驼子拎着自己养了两年多的芦花老母鸡,还多少有些不忍心下手。
毕竟,这只芦花鸡每天下一个蛋,无论是热死狗的三伏天,还是冻的嘎嘎的三九天,从未有一天间断过。
孙驼子有时候都在想,这只芦花鸡是不是有了灵性,明白“一天一枚蛋,远离菜刀和案板”这个道理。
不然的话,它怎能如此兢兢业业,不遗余力的下蛋?
要知道,一件再简单的事情,一天不间断地坚持两年多便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更何况,下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而那只看家护院的大白鹅,则更加可惜了。
孙驼子是开酒馆的,知道有些客人厌恶狗这种腌臜的畜生。
毕竟,村里养的土狗,都有吃人类排泄物的传统,改是不可能改掉的。
开着一间酒馆,如果总有一只散发着难闻气味的土狗在客人中间来回穿行,这生意妥妥地是没法做了。
但是,这样一间酒馆,总得看家护院不是?
孙驼子孤身一人,总得外出采购点食材,碗筷,甚至酿酒用的酒曲。
于是,孙驼子便养了几只大白鹅。
两年下来,他把性格最温顺的那几只已经做成了铁锅炖大鹅。
怎么说呢?
味道着实不错。
剩下的这只大白鹅,已经是整个小镇上独孤求败一样的存在,就连其他人家养的土狗,都完全不是对手。
小偷更是不敢再光顾孙驼子的酒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