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她很少去学校,所以在大家的印象中,这个名叫长歌的女生非常瞩目。
一开始他还以为长歌的长,读Zhang。后来他才知道这个长,读chang。
再加上她现在把名字改成了小饭,就连长大后的样子和气质也改变了不少,跟那个花豹和豹子似的难以识别,所以陈愈一开始才认不出她。
那个被他撞到的熊孩子,就用力地抓住了他的手部,很拽地说道:“你这个臭小子,难道要英雄救美吗?。”
胆小鬼只是偶然的意外加入,并非有意闯进他们的游戏世界。
当时他只是想着,反正都是要死的,去哪里死都一样,于是他就二话不地和他们干了起来。
当一个已经失去心的人,他心中已经没有任何生存的意志,这个时候的战斗力,自然要比平常的时候要厉害许多。
在挨了他们几拳后,陈愈就提着空壳的身体,继续站起来和他们打,然后又继续被他们打倒在地上。
他又继续站起来和他们打,接着又继续被他们打倒在地上。
反复如此,直到那群人的力气被他耗尽了,那群人才骂骂咧咧地离开。
临走前他们还说了一句话,“妈的!真是难缠,老子这辈子就没有见过比小强都要难缠的人呢?。”
他们留下了那个玩具熊。
当时他并不是想帮助这个女生抢玩具的。只不过是一个求死的胆小鬼,在求死的过程中,无意间做了一件英雄救美的事。
纯属意外。
吃了十几拳之后,陈愈奄奄一息地躺在了地上。
他脸颊上,都是拳头留下来的痕迹。
那个名叫长歌的女生,这时走过来扶着他,满脸担心地说:“同学同学!你没有事吧?。”
“啊...”
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想说话的心都没有。他只想安静地躺下来休息一会,让那波澜起伏的内心深处,稍微平静一下。
后来,长歌说要把他带去医院看医生。陈愈拒绝了她,说自己不喜欢医院那种冷冰冰的地方。他就让她把他带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他想着这样办事的时候,就能安静地去到那个天国,也不用碍着那群人的眼。
整个过程,长歌从头到尾都没有认出他来。
他也不知道,她是从一开始就不认识他呢?还是他的脸被捶肿了,她认不出来呢?。
可他却非常真实的记得,这个只来那么几次学校的女生,留着一头修长的黑发,高挑的个子,端正的五官,在学校里面非常瞩目,几乎是所有男生都喜欢的对象。
那童年的两人,躺在了草地上迎着风,望着眼前的蓝天白云。
“你真的没有事吗?不需要去医院吗?”长歌担心地问道。
一个想轻生的人,怎么可能会去看病呢?对于她的问候...
“不用了,对了你为什么很少去学校啊?。”
只是一句不放入心的话而已!。
“你怎么知道的啊?。”
“你在我们南头小学里面非常出名,经常有人说,你是很少去上学的漂亮女同学。在学校我偶尔看过你几次!。”
虽然知道她身体不好才不去上学,可他却不知道她身体到底生的是什么病?所以才继续问了明知故问的问题。
也许,是因为他一直都没有什么朋友的关系吧?。
“是吗?...因为我生病了,每天都要在医院里面治疗。这是家族遗传的病,妈妈也因为这个病,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是什么病呢?。”
“xxx病,虽然我一直都很努力治病,却什么用也没有,每天都吃药。在医院检查出来时候,是慢性的病。可能再活几年,运气好是十几年。”
对她的坚强,陈愈表示强力的佩服。
想到她一个小小的女生,居然都这么努力地去和病魔抗争,而他自己却还要去寻死,陈愈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等他再次回过神时,内心里对这个少女就全是佩服。
因为他连一个女生也不如,只是一个卑微的胆小鬼罢了。
再说了,一个除了赌博和喝酒之外什么都不会的废人,若是就这样被他随便几句话给打败的话,那么他陈愈就真的是太失败了。
这一刻,所有苦楚和耻辱,都随着和她的邂逅而抛弃在脑后。
怎么说呢,她治愈了这个时期的他。
“加油,我相信你一定会出现奇迹的”陈愈笑着给她打气道。
少女笑着说:“我会加油治病的。那个我病好了之后,能不能再和你一起玩啊?。”
“好啊,等你病好了再一起玩吧!。”
“对了我叫长歌,你叫什么啊?。”
“我叫陈愈,陈皮的陈,愈合的愈!。”
“要是我的病好了,以后去哪里找你啊?。”
“就在这里吧,就在这个草地里找我。”
“那好,只要我一直在这里读书,那么我就会一直在这里等你!。”
“拉钩上吊!”
“好!。”
他和她一起打了勾勾后,这天因为被人揍了一顿,这种尴尬的样子他并没有回家,而是找个地方躲到晚上,才敢回家。
这个草地,后来被改造成一个公园。
而这个公园,也是后来遇到林书、林稚、还有小饭的那个地方。
陈愈没想到他和她时隔六年的再次相遇,是在那个草地,如今的公园里。
原来她那天在公园等他,是在兑现他们之间的约定吗?。
可他却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什么都不记得。而她却一直记得他们的约定,一直在等他!。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这就是思念吧?。
后来警察局的人把叔叔带走了,父母也把他接到他们的身边住。
再到陈演转学过来的原因,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死党。又因为父母工作的缘故而离开了小镇。
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得很快,稍纵即逝。
那个男人在他的心灵里留下了无比严重的创伤,让他恐惧人类,自卑了起来。
在生与死之间走了一回,因为有了他们这些朋友,他才能坚强的活下去。
可是那个男人留下的耻辱,却永远的深入他内心的根里,再也难以释怀。
也因为这样他得了忧郁症。
至今为止,他都一直在治这个病。
难以下咽、食欲不振、难以开心,除了几个知己的朋友,就难以对他人卸下心房。
这个秘密他一直深藏在内心中的最底部,总怕被别人发现。
他怕别人知道后,会觉得他是一个胆小鬼,再也不跟他玩了。
所以他才一直伪装自己,一边以卖笑的方式和别人相处,另一边又保持着生人勿进的态度,不跟任何人诉说自己的故事。
从小到大,他都是生活在这种耻辱的环境中,没有一天是光明与幸福的。
而他之所以会如此地追求宁静,只是希望过得并不瞩目,安安分分的做好自己。
这个演绎多年的角色,早已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要是忽然有一天没了的话,他可能会如习惯不了非洲生活的北极熊,窒息而死的。
很感伤吧,只有他这个废物受伤的世界?。
他终于想起来了,长歌的病是癌症。